适用于提供综合能源服务的综合能源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电网企业、节能服务公司、售电公司、发电公司、燃气公司、新能源公司、储能公司、ICT(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企业、ICT服务企业、供热公司等。
综合能源服务是以绿色、低碳、安全、智慧、高效和经济为基本原则,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模式,整合多种能源品种,实现能源生产、输配及消费各个环节的集成优化、多能互补和协调运行,为用户提供专业、多元的一体化能源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的提出,旨在更好地解决用户多元化、个性化的能源消费需求,是传统能源企业转型的重要方向,也是承载能源转型的重要业务。综合能源服务将成主要商业模式之一,也是“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内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2021年11月18日,由中国节能协会主导发起的全国性团体标准《综合能源服务评价技术要求》(T/CECA-G 0149—2021)正式发布。本标准的发布填补了综合能源服务领域相关标准的空白,为综合能源服务水平评价提供依据,同时对于厘清综合能源服务边界内涵,凝聚发展共识,引导综合能源服务向规范化和更高标准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与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CSCA)合作将共同推动综合能源服务认证工作。
一、 基本原则
1.项目收费根据具体服务工作内容在合同中约定。
2.认证审查的工作量(人日数)根据申请认证组织的规模、认证领域数量和服务特性等按国际准则及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确定。
二、 收费标准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单位:元(RMB)) | 备 注 |
1 | 申请费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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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审查费 | 3000×人日数 | |
3 | 批准与注册费(含证书费) | 2000 | |
4 | 年金(含标志使用费) | 3000 | |
5 | (监督)审查费 | 3000×人日数 |
注:人日数是指认证审核所需的工作人天数(即审核员人数×工作天数)
三、 收费方法
1.申请组织应在提出认证申请时支付申请费;现场审查前支付审查费;其它各项费用在颁发认证证书前支付完成。
2.获证组织在支付监督审查费的同时支付年金。
3.补发、更换证书费在领取新证书前支付。
四、 审查人日数核算说明
1.服务认证审查人日数的核算与审查范围内的有效人数、审查类型(初次认证、监督、再认证、特殊审查等)、业务范围类型和场所数量与类型等因素相关;
2.审查人日数核算时包括文件评审、审查准备、现场审查和最终报告等时间;
3.审查人日数核算时不包括审查员的路途时间;
4.对于多领域服务认证结合的审查项目,审查人日数核算按评审时确定的服务认证结合程度系数和拟派审查组的审查能力结合程度系数来综合计算总的审查人天。
5.增加认证领域审查、扩大认证业务范围审查时,审查人日数核算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及相应技术文件计算。